鲁捷

鲁捷,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、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生导师。自2001年负责物业管理专业建设至今。

全国市长研修学院(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)物业管理(房地产)专业客座教授。

国家开放大学现代物业服务与不动产管理学院教授。

沈阳市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之高级人才。

现任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副秘书长、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委员、标准化委员会委员、产学研委员会委员。

现任辽宁省侵权责任法研究会副会长;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监事、专家委员会副主任、物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;辽宁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政策研究室主任;辽宁物业学会副秘书长;沈阳市业主委员会协会常务理事;沈阳市皇姑区物业管理协会理事。

沈阳市皇姑区委组织部“”红色物业”工程特聘专家顾问;沈阳市皇姑区非公党建促进会特聘顾问。沈阳市房产局特聘学术顾问,参与《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《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》修订稿起草、论证;大连市人大立法委特聘为“制定《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专家顾问”,参加起草、论证工作;主持《辽阳市物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拟制;主持《朝阳市物业管理办法》、《朝阳市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拟制;主持编制《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标准》。

出版学术专著3部,其中独著1部。出版物业管理专业教材10部,其中国家“十二五”规划教材2部、住建部十四五规划教材1部,发表专业教研论文17篇,其他论文6篇,物业管理行业研究论文40余篇,主持省级以上教改课题6项。获省级教学奖励4项。

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7项、行业研究课题1项,主持市级行业课题4项,获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优秀课题二等奖1项。主持辽宁物业从业人员培训教材编写并主编其中2部。常年协助各地政府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为为行业开展专业培训,为企业提供内训服务,为全国愈6万人次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提供过培训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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